作为扶贫干部,本应为老百姓着想,帮助贫困老百姓实现发家致富,桂林这名干部却假公济私,为自己谋取利益,太黑心了!
扶贫干部竟把扶贫果苗放到自己果场种植
在平乐县源头镇古营村委,有一块90多亩的砂糖桔园,长势喜人,一片丰收的景象。可就是这一片果园,却引发了群众的不满。
大家纷纷向当地纪委举报,讨要说法。老百姓向县纪委举报,他(陆某)把扶贫果苗放到自己的果场里面种植。办案人员介绍,陆某看到近年来种植砂糖桔有利可图,于是便与另外2名村民以合伙的形式,陆续承租了90多亩土地,计划种植砂糖桔。同时利用自己分管扶贫果苗的权力,将本应该发放给贫困群众种植的砂糖桔苗占为己有。据其中一位合伙人称,地租、人工都是他们出的,他(陆某)就是拿一点苗来种。利用手中权力,贪污受贿30万元办案人员介绍,当时陆某主要是负责项目的编制,苗木的采购,自己编制了一个平乐县源头镇古营村委年砂糖桔种植项目。据办案人员调查,陆某编制的扶贫产业开发的砂糖桔种植项目价值人民币8万元,而这些果苗本应该是发放给当地贫困群众种植,实现发家致富的。可是经过陆某的虚假编造,却成了他自己的生财之道。办案人员称,陆某通过职务便利,贪污了砂糖桔苗7万元,茂谷柑苗1万元,总计8万元的果苗。陆某,平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,官不大,但是权力很大。他分管全县扶贫果苗的采购和发放。办案人员称,他担任的是一种监督、管理、执行的职责,意味着它不仅是裁判员,更是监督员。一权独揽之下的陆某权力膨胀,私心取代良心,把应该发放给贫困村民的果苗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谋取利益。办案人员在调查案件时,大多数贫困村民反映,根本不知道*府有贫困苗木发放这一惠民*策。糊弄贫困群众,只为自己生财开道。办案人员介绍,陆某在担任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人期间,可谓是将权力用到了极致。他为了榨取更多的利润,与他人合伙专门成立了平乐县大陆农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,供应扶贫果苗给平乐县扶贫办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陆某明知不能开设公司谋取利益,但他还是铤而走险,为自己开辟了一条敛财之道。市场上的果苗供应商千方百计地想办法靠拢大权在握的陆某,于是,收受果苗供应商的回扣和贿赂成为了陆某又一条生财之道。办案人员介绍,陆某与所有的苗木采购商们达成了默契的关系,按照总金额或者采购果苗价值的10%的比例来返还给陆某。据调查统计,陆某在担任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人期间,多次收受了砂糖桔苗、山楂苗、油桃、蜜柚等果苗供应商的贿赂,最多的一次受贿达到了11万元。共计收受他人的回扣、手续费共计22.43万元。平乐县纪委监委在查实案情后,将陆某涉嫌犯罪的事实移交司法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判处。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,陆某利用担任平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人,负责管理和经手扶贫物资的工作便利,贪污扶贫果苗经费8万元,收受果苗好处费22.43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、受贿罪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开辟生财之道,最终也为自己开辟了一条通向监狱的不归路。希望广大干部引以为戒,管好用好手中权力,多做实事、好事。同意的请点在看
来源:桂林电视台《爱廉说》栏目
桂林事儿综合编辑(版权归原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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